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庭口譯
Court Interpretation 
開課學期
105-2 
授課對象
學程  中英翻譯學程  
授課教師
陳雅齡 
課號
GPTI5010 
課程識別碼
147 U010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9,10(16:30~18:20) 
上課地點
博雅308 
備註
初選不開放。口譯選修。翻譯學程優先,中英翻譯學程學生請於開學後向教師領取授權碼加選。跨校選課須經教師同意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全球化的世代法律糾紛愈多,台灣也已邁入新移民國家。法庭口譯不同於一般會議口譯,法庭上需要相關的法律知識與特殊技巧,本課程以英文及中文的轉換為主,從整體法律翻譯活動的理論性出發,兼談一般的法學英文,涵蓋法庭口譯的基本原則與實務演練,檢視全球及台灣法庭口譯的專業化演進,是從事法律翻譯包括口筆譯與研究的重要課程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兼顧法庭口譯的理論性及技巧性,提供修課學生會議口譯外另外一種口譯公作的場景,修習完畢能奠定最基本的法學英文基礎,擴大翻譯研究的視野。 
課程要求
Grading:
Attendance 50% Class Assignments 50%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陳雅齡 廖柏森 (2013)。從傳聲筒到掌控者。翻譯者養成面面觀,台北: 財團法人訓練中心,頁 117-136。
陳雅齡、陳子瑋 (2013)。〈法庭口譯品質提升的功能視角〉。《編譯論叢》Vol. 6, No. 2,頁99-126。
張中倩(2013)。台灣法庭翻譯發展現況與挑戰。邊議論叢第六卷第二期,頁 127-164。
Mikkelson, H. (2000). Introduction to court interpreting. UK Manchester:St. Jerome Publishing.
 
參考書目
Assigned Readings & References:
王凌 (2010)。.〈法律翻譯中的文化與轉移:香港普通法中譯個案研究〉 。《翻譯學 研究集刊》第十三輯。
學系(所)學位論文。108。1-108。
林禹宏(2014)。原住民被告於刑事程序之困境與解決。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學位論文。
200。1-200。
李憲榮(2010)。〈法律翻譯的困難〉。取自: http://www.taiwantati.org/?p=359
陳子瑋(2011)。社區口譯: 台灣口譯研究新領域。翻譯論叢 第四卷第二期。頁 207-214
陳雅齡、陳子瑋 (2013)。〈法庭口譯品質提升的功能視角〉。《編譯論叢》Vol. 6, No. 2,頁99-126。
Mikkelson, H. (2000). Introduction to court interpreting. UK Manchester:St. Jerome Publishing.

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2  法庭口譯概說 
第2週
3/01  對話式口譯的特徵 
第3週
3/08  對話式口譯的特徵 
第4週
3/15  案件類型一 + 認識法庭文件  
第5週
3/22  案件類型二 + 逐步口譯練習 
第6週
3/29  案件類型三+ 逐步口譯練習 
第7週
4/05  放假 
第8週
4/12  案件類型四 + 視譯練習 
第9週
4/19  案件類型五 + 視譯練習 
第10週
4/26  常用英文法律專有名詞 
第11週
5/03  常用英文法律專有名詞 
第12週
5/10  同步口譯練習 
第13週
5/17  法律電影欣賞 
第14週
5/24  法院聽審 
第15週
5/31  法庭口譯倫理 + 綜合練習 
第16週
6/07  法庭口譯倫理 + 綜合練習 
第17週
6/14  期末考